软件开发中的忒修斯之船与开源协议的问题?
是。这就跟数学归纳法一样。如果你不想被污染,最好就是在你觉得开发完之前,不要把代码的History公布出来。这样如果万一改的面目全非了,你就可以说你那个是自己做的了。这也是很多号称自己搞开源软件的公司
软件开发中的忒修斯之船与开源协议的问题?
我办理过软件产品登记和著作权登记,向软件行业协会申请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,要求你签署一个GPL声明:
如果是一大群人,那么最好所有人全都数字签名同意,否则出了 Bukkit 那样的乱子就捉急了。商业公司更要这样,否则“某前员工”……
不过这个模块最早的作者想用 GPL 怎么想都是为了坑到这样完美重写的代码啊。
是。这就跟数学归纳法一样。如果你不想被污染,最好就是在你觉得开发完之前,不要把代码的History公布出来。这样如果万一改的面目全非了,你就可以说你那个是自己做的了。这也是很多号称自己搞开源软件的公司的普遍做法,啊哈哈哈。
而且GPL在中国好像是不受法律保护的。
不是我们国家不承认GPL,相反我认为这恰恰是在承认GPL的地位,软件在申请著作权的时候,避免GPL的法律纠纷。我办理过软件产品登记和著作权登记,向软件行业协会申请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,要求你签署一个GPL声明:
GPL申明
我公司独立开发的“ ”,没有使用和修改Linux核心源代码,仅仅使用了GCC编译环境,并未使用和修改任何遵循GPL协议的自由软件源代码,属于商用软件,因此本软件不遵循GPL协议。
特此申明。
如果你不签署这个申明,就不给你办软件产品登记。也就是说,使用和修改任何遵循GPL协议的自由软件代码了,你的产品就不能申请软件产品登记,也不能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。
不是我们国家不承认GPL,相反我认为这恰恰是在承认GPL的地位,软件在申请著作权的时候,避免GPL的法律纠纷。
是的,无论怎么重构删代码,都是原作品的衍生如果里面最终有且只有你的代码,作为所有版权的持有者,你拥有着转换许可证的权利。如果是一大群人,那么最好所有人全都数字签名同意,否则出了 Bukkit 那样的乱子就捉急了。商业公司更要这样,否则“某前员工”……
不过这个模块最早的作者想用 GPL 怎么想都是为了坑到这样完美重写的代码啊。
责任编辑: